渎职犯罪既可以是故意行为,也可以是过失行为。不同的渎职犯罪罪名在主观方面的表现有所不同。
渎职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有些渎职犯罪表现为故意犯罪。例如,滥用职权罪,该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体现出明显的故意心态。又如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其主观故意十分明确。
也有部分渎职犯罪属于过失犯罪。比如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玩忽职守的行为可能发生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这体现的是过失的主观心态。
综上所述,渎职犯罪涵盖了故意和过失两种不同的主观方面,在认定具体的渎职犯罪时,需要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准确判断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或过失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