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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最多判几年

2026-01-20 18: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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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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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豪德(济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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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中,单罪最高判罚为无期徒刑或死刑,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在我国刑法体系中,对于刑事犯罪的判罚有着明确的规定。就单一罪名而言,存在两种最为严厉的刑罚,即无期徒刑和死刑。无期徒刑意味着犯罪分子将终身被剥夺自由,在监狱中服刑,不过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如果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有悔罪或立功表现,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获得减刑,但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而死刑则是最为严厉的刑罚,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刑又分为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如果在二年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当犯罪分子犯有数罪时,就要进行数罪并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其中,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对于有期徒刑,如果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例如,某人犯了三个罪,分别被判处十年、十二年、十五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为三十七年,那么数罪并罚后其最终执行的刑期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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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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