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若双方都不想要孩子,法院通常不会直接判决离婚,会先对双方进行教育批评,要求双方主动履行抚养义务。若调解无果且符合离婚条件,法院会依据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定抚养权归属。
法院前期处理方式: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当出现双方都拒绝抚养子女的情况时,法院一般不会轻易准予离婚。法院会对夫妻双方进行思想教育,让他们认识到抚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促使他们主动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这是因为孩子是无辜的,不能因为父母的婚姻问题而失去应有的照顾和关爱。
判定抚养权归属原则:如果经过法院的调解和教育,双方仍然坚持不想要孩子,且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符合离婚条件,那么法院会从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考虑的具体因素:一是经济状况。经济稳定的一方通常更有能力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包括衣食住行、教育、医疗等方面。例如,有稳定工作和较高收入的一方,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物质基础,保障孩子的生活质量。二是居住环境。良好的居住环境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如居住的小区周边配套设施完善,有学校、公园等,有利于孩子的学习和身心健康。三是健康状况。身心健康的父母能够更好地照顾孩子,若一方存在严重的疾病或不良嗜好,可能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利影响。四是与孩子的感情基础。如果一方平时与孩子相处时间较长,感情深厚,那么孩子在其身边可能会更有安全感,更有利于孩子的心理健康。
此外,对于年满八周岁的子女,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愿。总之,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会全面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孩子能够在一个稳定、健康的环境中成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