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判定轻伤和轻微伤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部门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从损伤的部位、程度、后果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量,由专业的鉴定机构和人员依据法定程序进行鉴定。
判定轻伤和轻微伤需要遵循法定的标准和程序。《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是目前我国在司法实践中判定人体损伤程度的重要依据,它详细规定了不同部位、不同类型损伤构成轻伤和轻微伤的具体情形。
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比如,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可认定为轻伤二级;肋骨骨折2处以上也属于轻伤二级。轻伤一级相对轻伤二级更为严重,例如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为轻伤一级。轻伤通常涉及到一定程度的身体功能损害或较为明显的外貌改变。
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例如,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眼部挫伤;鼻骨骨折;牙齿脱落或者缺损;体表擦伤面积20.0cm²以上等情况一般会被判定为轻微伤。轻微伤对身体的损害相对较轻,通常不会造成长期的功能障碍或明显的容貌改变。
判定轻伤和轻微伤必须由专业的鉴定机构和人员进行。一般在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会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会根据伤者的病历、检查报告、影像学资料等,结合现场勘查和对伤者的检查情况,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作出准确的鉴定结论。该鉴定结论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证据作用,对于案件的定性、量刑以及民事赔偿等都有着关键的影响。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2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3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