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病假工资发放通常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具体发放标准需依据劳动合同约定、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法律规定了病假工资的下限。根据相关规定,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这里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所在地区政府规定的最低劳动报酬标准。
劳动合同的约定至关重要。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对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发放标准有明确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例如,合同可能约定病假工资按照员工正常出勤月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如70%等。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有影响。一些用人单位会制定自己的薪酬管理制度,其中包含病假工资的发放办法。只要该规章制度是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内容合法且向劳动者公示,那么也可以作为病假工资发放的依据。比如,规定员工病假在一定天数内按全额工资发放,超过该天数则按一定比例递减等。
另外,不同的医疗期对应不同的工资待遇。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的长短根据职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在医疗期内,工资待遇相对稳定;而超过医疗期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能会涉及到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
最后,各地可能存在差异。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更具体的病假工资发放政策。例如,某些地区可能规定在计算病假工资时,要考虑员工的工作年限等因素,工作年限越长,病假工资的发放比例可能越高。所以,具体的病假工资发放还需结合当地的具体规定来确定。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六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