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未约定还款日期,利息的计算分情况来看。如果借条中既未约定借期内利息,也未约定逾期利息,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若约定了借期内利息但未约定逾期利息,出借人可以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在民间借贷中,借条未约定还款日期是较为常见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当借条既没有约定借期内利息,也没有约定逾期利息时,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的请求在一定条件下是会得到法院支持的。由于未约定还款日期,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但要给借款人合理的准备时间。一旦经过合理准备时间后借款人仍未还款,就进入逾期还款状态,此时出借人可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要求借款人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并支付相应利息。
举例来说,甲借给乙一笔钱,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日期和利息。甲在某一天要求乙还款,并给了乙一个月的准备时间。一个月后乙仍未还款,那么从这之后甲就可以要求乙按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如果借条约定了借期内利息,只是未约定逾期利息。在这种情况下,出借人在借款人逾期还款后,可以主张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来计算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这是因为虽然没有明确约定逾期利息,但基于公平原则和对出借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借期内的利息约定可以作为计算逾期利息的参考。
比如,丙借给丁一笔钱,借条约定借期内年利率为 5%,但未约定逾期利息。借期到期后丁未还款,那么丙就可以要求丁自逾期之日起按照年利率 5%支付逾期利息。总之,在借条未约定还款日期时,利息的计算要依据具体的约定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