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不还有借条通常是可以起诉的。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重要证据,凭借条向法院起诉是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常见途径。
在法律层面,当借款人不按照约定偿还借款时,出借人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讨欠款,而借条是起诉的关键证据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有借条基本可以满足“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这一条件,因为借条上一般会记载借款金额、借款时间、还款时间等重要信息,能够清晰地表明借贷关系的存在。
然而,仅有借条并不意味着起诉就一定会胜诉。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一方面,会审查借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比如,借条是否是借款人本人签字、是否存在胁迫等导致借条无效的情形。另一方面,还会审查借款的实际交付情况。在一些大额借款案件中,除了借条,法院可能还会要求出借人提供转账记录、取款凭证等证据,以证明借款已经实际交付给借款人。
此外,起诉时还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一般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借款人可能会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这会给出借人带来不利影响。所以,当遇到借款不还的情况,有借条的出借人可以及时向法院起诉,但要注意收集其他相关证据,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