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辱骂诽谤根据情节轻重有不同的处罚方式,情节较轻的,一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则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从行政处罚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这里的“公然”,是指当着众人或者第三人的面,或者利用可以使不特定的多人听到、看到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例如在公开场合张贴侮辱他人的大字报、在网络平台上对他人进行辱骂诽谤且浏览量较大等情况,都可能面临治安处罚。
当情节严重时,就会涉及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情节严重”一般包括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等情形,比如因诽谤行为导致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后果。
另外,对于公开辱骂诽谤行为,被侵权人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总之,公开辱骂诽谤他人是不道德且可能违法犯罪的行为,每个人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名誉权和人格尊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