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冻结资产的解冻时间并不固定,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而言,若因财产保全被冻结,保全期限依据财产类型有所不同;若是执行阶段的冻结,会在债务履行完毕等情形下解冻。
在离婚案件中,资产冻结通常涉及财产保全和强制执行两种情况。首先来看财产保全的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同类型财产的保全期限不同。对于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冻结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不过,申请执行人可以在期限届满前申请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例如,法院冻结了一方的银行存款用于财产保全,初始冻结期限是一年,如果在快到期时,申请方提出续冻申请,那么可以再延长一定时间。
在财产保全阶段,资产解冻的情形主要有几种。一是保全的原因消失,比如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不再需要对资产进行保全;二是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的担保,使得申请人的权利有了保障,法院可以裁定解除保全;三是申请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起诉或申请仲裁,法院也会解除保全措施。
如果是在强制执行阶段冻结资产,解冻时间取决于债务的履行情况。当被申请人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比如支付了应给对方的财产分割款项、子女抚养费等,法院会及时解除对资产的冻结。此外,如果出现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也会进行解冻操作。总之,离婚冻结资产的解冻时间受多种因素影响,要根据具体案件的进展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