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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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37天了没有任何消息怎么办

2026-01-13 10: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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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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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豪德(济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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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37天后没有消息,可能是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此时家属可通过联系办案机关了解情况,也可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所以刑事拘留最长可达37天。

当37天过去没有任何消息,大概率是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在此情况下,家属可以主动联系办案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询问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目前的状态。不过,由于办案机关工作繁忙,家属自行询问可能无法获取详细准确的信息。

委托律师是更为有效的办法。律师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律师可以去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的生活状况、案件的事实细节等。同时,律师还可以与办案机关进行沟通,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准备。

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在后续的诉讼过程中,律师会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为犯罪嫌疑人进行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辩护,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家属在这个过程中,要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提供相关的线索和证据,以便律师更好地开展辩护工作。

刑事拘留37天了没有任何消息怎么办(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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