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孩子两个月,一般会判给母亲抚养。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定,主要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两个月大的孩子正处于哺乳期,此时由母亲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发育。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孩子可能会判给父亲抚养。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例如母亲患有严重的肺结核等传染病,孩子与其共同生活可能会被传染,这种情况下出于对孩子健康的考虑,可能会判给父亲。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比如母亲对孩子不管不顾,不履行照顾、喂养等抚养义务,而父亲愿意承担起抚养责任,法院可能会将孩子判给父亲。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比如母亲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或者存在暴力倾向等,可能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利影响,此时法院也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父亲。
此外,即使法院在离婚时将抚养权判给了母亲,之后如果出现了某些法定情形,父亲也可以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比如母亲出现了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的情况,像经济状况恶化无法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或者对孩子有虐待等行为,父亲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变更抚养权。总之,孩子抚养权的判定始终是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