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坐牢后出来还是没钱,债权人依然有权通过合法途径追讨债务。债务人需配合债权人及法院执行工作,可与债权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若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能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一旦有财产,债权人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要明确坐牢是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而欠债属于民事债务关系,二者相互独立。即便坐了牢,民事债务并不会因此消除。当债务人坐牢出来后还是没钱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追讨欠款。法院在受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后,若债务人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强制执行阶段,法院会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全面调查。如果债务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债务就此免除。一旦发现债务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债权人随时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对于债务人来说,虽然暂时没有偿还能力,但应当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协商。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未来的收入预期等,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并诚恳地与债权人说明情况,争取债权人的理解和同意。若债权人同意还款计划,双方可以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还款的时间、金额和方式等细节。
此外,债务人在日常生活中应努力工作,增加收入,尽快偿还债务。同时,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法院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法院和债权人的工作,切不可采取逃避、转移财产等违法手段来对抗执行。否则,可能会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制裁。总之,即便暂时没钱偿还债务,债务人也不能消极对待,而应积极面对,尽力履行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