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纠纷可以通过自行协商、申请交管部门调解、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处理好。
自行协商是一种较为便捷的方式。在交通纠纷发生后,如果双方对责任认定没有太大争议,且损失较小,比如只是车辆轻微刮擦等情况,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就赔偿等问题进行协商。自行协商要注意记录事故的相关信息,包括时间、地点、双方车辆信息、驾驶证信息、事故现场照片等。这些信息对于后续可能出现的问题有重要作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最好签订书面的赔偿协议,明确赔偿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等内容,避免后续产生新的纠纷。
若自行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申请交管部门进行调解。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及时报警,交警会到现场进行勘查和处理,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拿到责任认定书之后,双方可以共同向交管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交管部门会根据事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交管部门会公正地分析事故责任,提出合理的赔偿建议。如果双方接受调解结果,会签订调解协议书,按照协议书履行赔偿义务。
最后,如果调解也无法解决纠纷,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起诉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清单、车辆维修发票等。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和判决。诉讼是一种较为严肃和正式的解决方式,其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不履行法院判决,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总之,在处理交通纠纷时,当事人要保持冷静,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