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事故车不能开需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按规定流程处理,包括报警与通知相关部门、保护现场、协商理赔等,若需拖移车辆要联系专业救援。
当在高速上发生事故且车辆不能开时,可按以下步骤办理。
第一步:确保安全并设置警示标志。事故发生后,所有人员应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如高速护栏外。同时,要在车辆后方适当位置放置三角警示标志,一般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夜间或恶劣天气还应更远,以此警示后方车辆,避免二次事故。
第二步:报警与通知相关部门。拨打12122高速公路报警电话,准确告知事故发生的位置、大致情况、有无人员伤亡等信息。若有人员受伤,需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此外,还应向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以便后续理赔。
第三步:保护事故现场。在交警未到达之前,尽量不要随意移动事故车辆和相关物品,若因抢救伤员等特殊情况需要移动,应做好标记。现场的刹车痕迹、散落物等都是认定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
第四步:配合交警调查。交警到达后,要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的经过,提供相关信息。积极配合交警进行现场勘查、拍照、测量等工作。交警会根据事故情况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各方责任。
第五步:车辆拖移与维修。由于车辆不能开,需联系专业的高速救援拖车将事故车辆拖移至指定地点,如交警指定的停车场或修理厂。要注意选择正规的救援机构,避免被不合理收费。
第六步:协商理赔。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与责任方及其保险公司协商理赔事宜。准备好相关材料,如事故责任认定书、车辆维修发票、医疗费用清单等,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进行理赔申请。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