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和离婚后都可以办理财产分割,双方既可以在离婚前通过协商签订财产分割协议,也能在离婚后进行财产分割,若离婚时未处理共同财产,离婚后还可另行起诉分割。
在离婚前进行财产分割是常见的一种方式。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时,若能够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便可以签订书面的财产分割协议。这种方式具有一定的优势,双方在相对平和的氛围下,基于对彼此的了解和感情基础,更容易通过协商达成公平合理的分割方案。而且,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后,在办理离婚登记时,该协议会作为离婚手续的一部分进行备案,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例如,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在离婚前经过协商,决定将房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并签订了详细的协议,明确了补偿的金额和支付方式等内容。
离婚后也可以办理财产分割。如果在离婚时,双方没有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或者存在某些财产在离婚时未进行处理的情况,那么在离婚后仍然可以对这些财产进行分割。对于协议离婚的情况,若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或者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反悔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对于诉讼离婚的情况,如果法院在判决离婚时未对某些财产进行处理,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另行起诉要求分割。
此外,无论是离婚前还是离婚后进行财产分割,都应当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一般遵循平等分割的原则,同时会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等因素。所以,夫妻双方在进行财产分割时,要确保分割方案符合法律要求,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