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借钱不还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申请支付令、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要钱。
在面对他人借钱不还的情况,可采取以下多种方式来要钱。
协商:这是较为温和且优先考虑的方式。直接与借款人沟通,了解其不还钱的原因。如果是暂时资金周转困难,双方可以重新协商还款时间和方式,比如制定分期还款计划。这种方式既能维护双方的关系,又能解决还款问题。
调解:当协商不成时,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例如请求共同的朋友、家人或基层调解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人会站在中立的角度,帮助双方分析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促使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
申请支付令: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间内既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种方式程序相对简单,能较快地解决问题。
仲裁:如果双方在借款时约定了仲裁条款,那么可以将纠纷提交给约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具有专业性、高效性和保密性等特点,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诉讼:这是一种较为强制的手段。债权人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相关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判决,如果借款人不履行判决,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等措施来实现债权。
在采取这些方式要钱的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