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起诉同一债务人的债务纠纷,一般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可能涉及共同诉讼、按债权比例受偿等情况,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作出判决。
在多人起诉同一债务人债务的情形下,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处理。从诉讼程序上,如果多个债权人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会构成共同诉讼。共同诉讼可以分为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的诉讼。例如多个债权人基于同一借款合同起诉债务人,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将案件合并审理,以提高诉讼效率,避免作出相互矛盾的判决。普通共同诉讼则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诉讼。比如多个债权人分别与债务人签订了不同的借款合同,但都是基于借款关系起诉债务人,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合并审理。
关于债务的清偿顺序和比例。如果债务人的财产足以清偿所有债务,那么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进行清偿即可。但如果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在执行程序中,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或者对执行财产申请参与分配的,会按照一定的顺序和比例进行清偿。对于具有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会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普通债权则一般按照各债权数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此外,债权人在起诉时,都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债权。比如借款合同、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确保自己的主张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同时,债务人也有权利进行答辩,提出自己的抗辩理由和证据。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查明案件事实,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