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失踪另一方的离婚诉状需要包含原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等内容,且要遵循一定的格式规范。
首部
1. 标题:一般为“民事起诉状”,写在纸张首行正中位置,字体稍大。
2. 当事人基本情况: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由于被告失踪,其住所信息可写其户籍所在地。若原告或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其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正文
1. 诉讼请求:明确表达原告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的诉求。例如“请求依法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如果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也应在此详细列出,如“婚生子/女[姓名]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具体金额]元”“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具体财产名称及情况]”等。
2. 事实与理由:这是诉状的核心部分。首先阐述双方的婚姻状况,包括结婚时间、地点,婚后感情情况等。接着说明被告失踪的具体情况,如失踪的时间、经过,是否向公安机关报案等。然后说明因被告失踪导致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可以引用《民法典》中关于因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可准予离婚等相关法律条文来支持自己的诉求。
3.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如果有相关证据证明被告失踪,如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社区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等,应在此列出证据名称和来源。若有证人,需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尾部
1. 此致:空两格写“此致”,然后另起一行顶格写受理该案件的人民法院名称。
2. 签名和日期:由原告签名,并注明起诉的具体日期。
在书写离婚诉状时,语言要规范、准确、简洁,逻辑要清晰,确保诉求合理合法。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证据。如果对法律程序和诉状书写仍有疑问,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准确的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