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赔偿需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先收集证明材料,再与赔偿义务人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要明确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对于收入状况的确定分不同情况。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例如,某人月工资为 8000 元,因受伤误工 2 个月,期间单位停发工资,那么其误工费就是 16000 元。如果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比如从事餐饮行业的个体经营者,无法提供近三年平均收入证明,就可以参照当地餐饮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来计算误工费。
要求赔偿误工费时,需要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休假证明等,用以证明误工时间;还需要收入证明,如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工资条、银行流水等。
收集好材料后,可以先与赔偿义务人进行协商。向对方说明误工费的计算依据和金额,争取达成赔偿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提交相关证据,由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判决。在诉讼过程中,要确保提供的证据真实、有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赔偿误工费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