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害和轻伤二级不一样。轻伤二级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轻伤的一个具体分级,而轻伤害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在司法实践和大众认知中,它通常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涵盖了整个轻伤的范畴。
在法律层面,对于人体损伤程度的判定有着明确且严谨的标准。2013年8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该标准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在这个标准中,将轻伤分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两个级别。轻伤二级是轻伤中相对伤情稍轻的一个等级,但它有明确的界定和具体的损伤表现。
例如,在头颈部损伤方面,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属于轻伤二级;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也属于轻伤二级。
而轻伤害并不是一个精确的法律概念。在日常生活和一些非专业的表述中,人们可能会用轻伤害来指代受伤程度相对较轻的情况,大致对应法律上的轻伤范畴,但它没有明确的分级和具体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涉及人身伤害的案件,必须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进行精确的鉴定,确定是轻伤一级还是轻伤二级,因为不同的分级在量刑和民事赔偿等方面可能会产生不同的结果。
从量刑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虽然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都在此量刑幅度内,但在具体量刑时,法院会综合考虑损伤程度等因素,轻伤一级的量刑可能相对会比轻伤二级稍重一些。
在民事赔偿方面,不同的损伤程度可能会影响到赔偿的数额,因为赔偿通常会考虑到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等因损伤而产生的实际损失,轻伤二级和轻伤一级在损伤的严重程度和恢复情况上可能存在差异,进而影响到赔偿的具体金额。所以,轻伤害和轻伤二级在概念和实际应用中是有明显区别的。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2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4.1.1
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