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纵火构成放火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最轻判三年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最轻判十年有期徒刑。
故意纵火的行为在刑法上一般以放火罪论处。放火罪是一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因为它不仅会对特定的财物和人身安全造成损害,还可能波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意味着,当故意纵火行为实施后,但还没有出现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严重后果时,在这个量刑幅度内,最轻要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所以,一旦故意纵火行为导致了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在这个量刑区间内,最轻的刑罚是十年有期徒刑。
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具体的量刑,这些因素包括犯罪人的主观故意程度、犯罪行为的手段和情节、是否有自首、立功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