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看守所无罪未判刑的情况下,释放时间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若公安机关发现不应拘留,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时,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释放嫌疑人。
进看守所无罪未判刑时,释放时间有不同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1、拘留阶段释放
如果是被刑事拘留,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2、侦查阶段释放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3、审查起诉阶段释放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
进看守所无罪释放是可能获得赔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侵犯人身权情形,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赔偿范围
赔偿范围包括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如果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2、赔偿程序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进看守所无罪未判刑释放有一套法定流程。当确定无罪未判刑时,相关部门需按规定执行释放。
1、决定释放
无论是公安机关、检察院还是法院,在认定犯罪嫌疑人无罪未判刑时,需做出释放决定。比如公安机关在拘留讯问后发现不应当拘留,应作出释放决定;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认为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也意味着释放。
2、制作法律文书
作出释放决定后,要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如释放证明等,以证明犯罪嫌疑人的释放符合法律规定。
3、执行释放
看守所依据释放的法律文书,办理释放手续,将被羁押人释放。同时,可能还需办理相关物品交接等手续,确保被释放人顺利回归社会。
综上所述,进看守所无罪未判刑的释放时间、是否有赔偿以及释放流程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实践中还可能遇到释放后户籍恢复、名誉恢复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这方面有其他法律疑问,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将为您提供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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