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欠条对方不还钱,可通过收集其他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与对方协商还款;协商不成的,可凭借这些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追讨欠款。
在没有欠条的情况下,要追讨欠款,关键在于收集有效的证据。首先是转账记录,这是非常重要的证据之一。如果借款是通过银行转账、微信支付、支付宝等电子支付方式进行的,这些平台都会有相应的转账记录。转账记录能清晰地显示资金的流向和金额,证明借款的实际发生。例如,通过银行转账时,银行会提供交易明细,上面有转账时间、金额、对方账户等信息;微信和支付宝的转账记录也能在相应的APP中查询到,并且可以导出作为证据使用。
聊天记录同样具有重要价值。在借款前后,双方可能会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交流借款事宜,这些聊天记录可以反映出双方的借款合意。比如,聊天中明确提到了借款金额、用途、还款时间等内容,就能够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需要注意的是,聊天记录要保持完整性,不能进行删减或修改。
证人证言也可以作为辅助证据。如果借款时有第三人在场,该第三人可以作为证人提供证言。证人需能够清晰地描述借款的过程和相关情况。
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后,可以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还款。友好地与对方沟通,说明借款事实,并要求对方按照约定还款。在协商过程中,可以通过录音等方式保留协商的内容,进一步固定证据。
如果协商不成,就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提交收集到的证据,法院会根据证据情况进行审理。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如实陈述案件事实。法院经过审理后,如果认定借贷关系成立,会依法判决对方还款。如果对方仍然拒不还款,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