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若一方存在财产转移行为,另一方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发现对方转移财产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中,财产转移是一种常见且损害另一方权益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当发现对方有财产转移迹象时,首先要做的是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对于银行存款转移,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对方的银行账户流水,查看是否有异常的大额资金转出、频繁转账等情况。对于房产转移,要留意房产的产权变更登记信息,可通过房产管理部门查询。如果发现对方将车辆等动产转移,要收集车辆交易的相关凭证等。
在收集到足够证据后,如果还未进入离婚诉讼程序,可以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停止转移财产的行为,并对财产进行合理分割。若协商不成,应及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在诉讼中提出对转移财产行为的处理请求。
如果是在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在离婚时转移了财产,同样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否则可能会因超过诉讼时效而面临败诉风险。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证据情况对转移财产的行为进行认定,并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重新分割。
此外,为了防止对方进一步转移财产,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可以冻结对方的银行账户、查封房产等,确保财产处于可控状态,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