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岁孩子不认识父亲,在离婚后改姓,需要父母双方协商一致。若协商好后,由父母带着相关材料到孩子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姓名变更登记。若父亲不同意,母亲单方面一般无法给孩子改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而对于未成年人姓名变更,根据相关户籍管理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在离婚情况下,给一岁孩子改姓,原则上需要父母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因为孩子尚小,不具备表达自己意愿的能力,所以父母双方的协商至关重要。这是为了保障父母双方对孩子姓名权的平等权利,避免一方擅自更改孩子姓氏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若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给孩子改姓,接下来就是准备相关材料并前往办理。通常需要携带的材料有:孩子的户口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离婚证、父母双方共同签署的同意孩子改姓的书面声明等。不同地区的公安派出所可能对材料要求略有差异,所以在前往办理前,最好先咨询当地派出所。
到达孩子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后,向户籍民警提出姓名变更申请,并提交准备好的材料。民警会对材料进行审核,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若审核通过,就会按照规定程序为孩子办理改姓手续,更改孩子户口簿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父亲不同意改姓,母亲单方面是难以完成改姓操作的。若母亲未经父亲同意擅自给孩子改姓,父亲有权要求恢复孩子原姓氏。所以,在处理孩子改姓问题时,父母双方应充分沟通,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妥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