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起诉对方没钱,在胜诉后可申请强制执行,若对方确实暂时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其有财产时再恢复执行;若对方恶意转移财产等逃避执行,法院会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当起诉欠钱的人且获得胜诉判决后,如果对方表示没钱偿还,有一系列的应对措施。胜诉方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等财产情况。
如果经过查询,发现对方确实暂时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这意味着执行程序暂时停止,但是一旦发现对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就可以随时恢复执行。胜诉方也需要留意对方的财产状况,发现有新的财产线索时及时告知法院。
然而,如果对方是恶意转移财产、隐匿财产等方式来逃避执行,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其予以罚款、拘留。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依据《刑法》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还可以与对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分期还款等方式,给对方一定的时间和机会来偿还债务,同时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逐步实现。总之,即便对方没钱,也有多种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