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代驾出了事故,一般根据各方过错来确定责任。若代驾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通常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代驾人无过错或仅有一般过失,可能由被代驾人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还需看事故是否在保险范围内,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
在无偿代驾的情形下,责任的认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从法律关系上来说,无偿代驾属于帮工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在无偿代驾出事故时,如果代驾人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被代驾人作为被帮工人,通常要对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代驾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比如代驾人酒驾、严重超速、闯红灯等违反交通规则的重大过错行为导致事故发生,那么代驾人需要与被代驾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被代驾人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代驾人追偿。
另外,保险在事故赔偿中也起着重要作用。一般车辆都会购买交强险和商业险。在发生事故后,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车辆还购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在交强险赔偿不足的部分,符合商业险赔付条件的,由商业险进行赔偿。只有在保险赔偿仍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时,才会根据代驾人和被代驾人的责任划分来确定剩余部分的赔偿责任。
例如,甲请乙无偿代驾,乙在代驾过程中因正常驾驶操作失误发生事故,导致他人受伤和车辆损坏。此时,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进行赔偿。若赔偿后还有不足部分,由于乙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这部分不足的赔偿责任通常由甲来承担。但如果乙是因为醉酒驾驶导致事故,那么乙和甲要对保险赔偿不足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之后甲可以向乙进行追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