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后,对方一般会在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收到通知。但实际时间可能因案件具体情况、送达方式以及法院工作安排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所以,从理论上来说,在起诉离婚成功立案后,法院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安排将起诉状副本等相关法律文书送达给对方。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送达时间可能会出现多种情况。如果送达顺利,通过直接送达的方式,法院工作人员可以直接将材料交给对方,那么对方很可能在规定的五日内就收到通知。直接送达是最常见且最理想的送达方式,能确保对方及时知晓被起诉的情况。
但如果遇到对方下落不明,或者拒绝接收法律文书等情况,送达时间就会延长。当对方下落不明时,法院可能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送达是指法院通过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向对方送达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这就意味着,从立案到对方收到通知可能需要一个多月甚至更久。
另外,如果对方拒绝接收法律文书,法院可以采用留置送达的方式。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这种情况下,送达时间也可能会超出五日。
综上所述,起诉离婚后对方收到通知的时间通常是立案后五日,但受多种因素影响,实际时间会有所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