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二次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若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会判决准予离婚;若不能认定感情破裂,则可能判决不准离婚。
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当男方第二次起诉离婚而女方不同意时,法院会全面审查案件事实。
法院会审查双方提供的证据。男方可能会提供诸如双方分居的证明、感情不和的相关证据等,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如果男方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比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包括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或者存在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像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戒毒所证明等,法院通常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女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也会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如果男方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女方又坚决不同意离婚,且表示愿意改善夫妻关系,法院可能会认为夫妻感情尚有挽回的余地,从而判决不准离婚。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第二次起诉离婚通常会比第一次起诉时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更大。因为一般来说,经过第一次起诉离婚,双方感情在一定程度上已经经历了考验和变化。而且在司法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会更加谨慎地审查双方的感情状况。如果男方在第二次起诉离婚后,法院仍然判决不准离婚,男方可以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再次起诉离婚,届时法院判决离婚的概率可能会进一步提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七)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