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起诉离婚流程一般包括确定管辖法院、准备起诉材料、立案、送达、调解、审理、判决等环节;费用方面,案件受理费一般在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且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收费,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此外还可能有律师费、翻译费等其他费用。
涉外起诉离婚流程
1. 确定管辖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 准备起诉材料:通常需要准备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相关财产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如果被告在国外,这些材料可能需要经过公证、认证等程序。
3. 立案:将准备好的起诉材料提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并通知原告缴纳案件受理费。
4. 送达:对于在国外的被告,送达诉讼文书可能需要通过外交途径、使领馆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送达程序相对复杂,时间也较长。
5. 调解: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一般会先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
6. 审理: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进行审理。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需要出庭参加诉讼,如果被告在国外无法出庭,需要提交书面意见。
7. 判决: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上诉。
涉外起诉离婚费用
1. 案件受理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 律师费:律师费因地区、律师经验、案件复杂程度等因素而异。一般来说,涉外离婚案件的律师费相对较高。
3. 翻译费:如果涉及外文材料,需要聘请翻译人员进行翻译,会产生翻译费用。
4. 其他费用:如公证费、认证费等,这些费用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三百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二十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五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