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担保人贷款的情况,根据具体情形不同,可能涉及民事纠纷或刑事犯罪。对于民事层面,担保人可通过法律途径撤销担保责任;对于刑事层面,骗贷者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骗担保人贷款的事件中,首先从民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担保行为是在被欺诈的情况下作出的,担保人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该担保合同。这是因为,依据法律,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旦担保合同被撤销,担保人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同时,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从刑事方面而言,如果骗贷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手段获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贷款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对于被欺骗的担保人,如果因骗贷行为遭受了经济损失,还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骗贷者赔偿损失。在实际处理这类案件时,需要收集充分的证据,包括贷款合同、担保合同、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以证明存在欺骗担保的事实,从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