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主动离婚可以先考虑与对方协商,若能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处理;若协商不成,则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走法律程序解决。
在处理一方主动离婚的情况时,有以下两种途径。
协议离婚:这是较为平和、高效的方式。主动离婚的一方可以先冷静地与对方沟通,坦诚地表达自己的离婚意愿和想法。在沟通时,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情绪化的争吵,以理性的态度探讨离婚相关事宜,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如果双方能够就这些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对上述事项进行明确、具体的约定,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之后,双方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后,双方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
诉讼离婚:如果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主动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提起诉讼前,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协议、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出轨的相关证据等;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的,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自己抚养能力的相关证明等;涉及财产分割的,要提供财产清单及相关产权证明。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目的是尝试化解双方的矛盾,看是否有和好的可能。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判决。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在整个离婚过程中,都要保持冷静和理智,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尽量减少对双方及子女的伤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