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离婚协议签了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离婚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法定方式,签了离婚协议后需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并领取离婚证,或通过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婚姻关系才会解除。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不存在自动离婚这一说法。婚姻关系的解除必须遵循法定程序。
首先来看协议离婚的流程。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只是第一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只有在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发给离婚证,此时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
再说说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或者调解书生效后,婚姻关系即解除。
所以,签了离婚协议后,并不会因为时间的推移而自动离婚,必须按照上述法定程序办理,才能合法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