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它不是独立的刑种,而是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适用缓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从刑期条件来看,犯罪分子被判处的刑罚是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指的是宣告刑而非法定刑,也就是说,即使某一犯罪的法定刑可能高于三年有期徒刑,但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最终判处犯罪分子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也有可能适用缓刑。
除了刑期条件外,还需要同时满足其他条件。一是犯罪情节较轻,这主要考量犯罪行为的性质、手段、危害后果等方面。例如,犯罪行为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手段相对温和等。二是有悔罪表现,比如犯罪分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退赃退赔,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等,这些都可以体现其悔罪态度。三是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的犯罪动机、一贯表现等因素来判断其再次犯罪的可能性。四是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这需要社区进行评估,考察犯罪分子回归社区后是否会对社区的安全、秩序等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对于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只要符合上述刑期条件和其他条件,法律规定应当宣告缓刑,这体现了刑法对特殊群体的人道主义关怀。而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论其刑期长短,都不适用缓刑,因为他们的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