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造假可能根据不同情况涉及伪证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等罪名,会被处以相应刑罚。一般伪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有法定情形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司法实践中,伤残鉴定造假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会干扰司法公正,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同主体实施伤残鉴定造假行为,可能触犯不同的罪名。
如果是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构成伪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犯伪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例如在一些故意伤害案件中,鉴定人故意夸大被害人的伤残程度,以加重对犯罪嫌疑人的处罚,就可能构成伪证罪。
若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提供与证券发行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二)提供与重大资产交易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三)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虚假的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证明文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在伤残鉴定领域,如果是专业的鉴定机构人员故意造假,就可能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
此外,对于参与造假的其他人员,如教唆鉴定人造假的当事人等,可能会被认定为共同犯罪,按照相应罪名的共犯来进行处罚。同时,因伤残鉴定造假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