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不退还一般属于合同纠纷类型,在特定情形下也可能涉及不当得利纠纷。
在众多经济活动中,押金是一种常见的担保方式。当出现押金不退还的情况时,多数时候属于合同纠纷。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
在商业租赁场景中,房东和租户通常会签订租赁合同,合同里可能会约定租户需支付一定数额的押金。若租户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如按时支付租金、在租赁期满时完好归还房屋等,而房东却无正当理由拒不退还押金,这种情况就属于合同纠纷。因为双方基于租赁合同形成了权利义务关系,房东不退还押金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租户可以依据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要求房东退还押金。
在买卖交易中,买方可能会支付一定的押金作为购买意向的担保。如果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却拒绝退还买方支付的押金,同样构成合同纠纷。买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要求卖方退还押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某些情况下,押金不退还可能构成不当得利纠纷。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情形。比如,在没有任何合同约定或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一方收取了另一方的押金,之后又拒绝退还,此时收取押金的一方获得的利益就没有合法依据,受损方可以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
押金不退还纠纷的性质判断需要依据具体的事实和相关证据,结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来综合确定。当遇到此类纠纷时,当事人应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