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写还款日期和不写还款日期各有优劣。写还款日期能明确还款时间,便于计算诉讼时效;不写还款日期则出借人可随时要求还款,且诉讼时效计算方式不同。
我们来分析写还款日期的情况。当借条上明确写明还款日期时,其具有多方面的优势。对于出借人而言,明确的还款日期为其提供了清晰的预期,能够确切知晓何时可以收回借款。同时,这也为借款人设定了明确的还款时间节点,有助于增强其还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从法律层面来看,还款日期的明确有助于确定诉讼时效。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一旦还款日期届满,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款,出借人就需要在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权利,否则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这种明确的诉讼时效规定,使得权利义务关系更加清晰,便于在发生纠纷时进行处理。
然而,写还款日期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在还款日期到来之前,除非出现法定的特殊情形,否则出借人一般不能提前要求借款人还款。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出借人对资金的灵活调配。
接下来,看看不写还款日期的情形。借条上不写还款日期,最大的好处在于出借人拥有更大的主动权。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但需要给借款人合理的准备时间。这种灵活性使得出借人能够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和实际情况来决定何时要求还款。在诉讼时效方面,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权利而借款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如果出借人一直未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最长可达二十年。
不过,不写还款日期也并非没有弊端。由于没有明确的还款时间,可能会导致借款人缺乏明确的还款预期,从而拖延还款。在发生纠纷时,双方可能会就合理的还款准备时间等问题产生争议,增加了维权的难度和不确定性。
综上所述,借条上写还款日期还是不写还款日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如果双方关系较为明确,希望有清晰的还款安排,写还款日期是较好的选择;如果希望保留一定的灵活性,不写还款日期可能更为合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