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无效的情况主要包括主体不适格、意思表示不真实、内容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形式不合法等方面。
主体不适格会导致借条无效。这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借条。根据法律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例如,一个六岁的孩子签订了一份借条,该借条就是无效的。二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且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的借条。比如,一个十岁的孩子签订了金额巨大的借条,且未得到其父母的同意,该借条也无效。
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借条也不具有法律效力。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借条,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例如,甲威胁乙,让乙写下借条,这种情况下借条可被认定无效。
内容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的借条同样无效。如果借条的内容涉及违法活动,如用于赌博、贩毒等非法行为,该借条不受法律保护。另外,若借条的内容违背公序良俗,比如约定以违法或不道德的方式来偿还债务,也会导致借条无效。
最后,形式不合法也可能使借条无效。虽然借条的形式要求相对宽松,但如果关键要素缺失,如没有明确的借款金额、借款日期等,可能会影响借条的效力。此外,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且需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的借款合同,如果未按要求办理,借条也可能无效。总之,在签订借条时,要确保符合法律规定,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