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法院判决后一方不执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离婚案件中,当法院对财产分割作出判决后,如果一方拒绝执行判决,这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另一方可以通过申请强制执行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要明确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需要有已经生效的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离婚判决书,并且对方在规定的履行期限内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一般来说,判决书会明确规定履行的时间节点,超过这个时间未执行,就满足了申请强制执行的基本条件。
申请强制执行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通常是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人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包括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的法律文书(即离婚判决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强制执行申请书要详细写明申请执行的事项、理由等内容。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会采取一系列执行措施。例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如果被申请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无法执行的,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其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也是可以的。但和解协议要在法院的监督下进行,并且如果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另一方可以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总之,通过合法的强制执行程序,能够保障离婚财产判决得到有效执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