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并未统一规定违约赔偿最多为几倍钱,违约赔偿通常以弥补损失为主要原则,在一些特定情形下会有明确的倍数规定,如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三倍赔偿、食品安全领域的十倍赔偿等。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违约赔偿遵循的基本原则是补偿性,旨在使守约方恢复到合同正常履行时应有的状态。一般来说,违约赔偿的金额根据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来确定。《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不过,在某些特殊领域,法律明确规定了违约赔偿的倍数。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在食品安全领域,《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此外,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总之,违约赔偿的具体倍数需要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