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招标保证金不退还,向法院起诉需先准备相关材料,确定管辖法院并提交起诉材料,后续参与庭审等诉讼流程来维护权益。
要明确起诉前的准备工作。收集证据是关键的一步。证据包括招标公告,它能证明招标的相关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里面有关于保证金的具体说明和承诺;以及缴纳保证金的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等,这些可以证明已经按照要求缴纳了保证金。此外,还需要收集招标方拒绝退还保证金的相关证据,比如双方的沟通记录、书面通知等。
接着是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招标保证金纠纷中,被告通常是招标方,其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同时,如果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然后是撰写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明确要求招标方退还保证金的具体金额以及依据的事实和法律规定;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之后,将准备好的起诉材料提交给法院。法院在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立案后,按照法院的通知参加庭审。在庭审过程中,要充分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出示相关证据,进行质证和辩论。最后,等待法院的判决。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还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