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向法院申请离婚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理,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
要明确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准备相关材料。主要包括起诉状和证据材料。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证据材料方面,需要提供能证明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的,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等相关资料,涉及财产分割的,要提供财产清单及相关产权证明等。
然后,向法院递交材料。将准备好的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予以受理,并通知缴纳诉讼费。
接着,等待法院安排开庭。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根据工作安排确定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传票。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双方需要进行陈述、举证、质证等环节,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查明事实。
最后,法院作出判决。法院会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依据法律规定对是否准予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判决。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整个离婚诉讼过程可能会比较复杂和漫长,需要当事人保持耐心和理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