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委托人和委托人都可能代表自己,具体取决于在委托事项中所处的角色。若将自己的事务委托给他人处理,自己就是委托人;若接受他人委托处理事务,自己则是被委托人。
在委托关系中,需要明确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定义和区别。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委托人基于自身的需求,由于各种原因,如时间、专业知识等限制,无法亲自处理某些事务,于是选择将这些事务委托给他人。例如,在房产交易中,房主因为身在外地无法亲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便委托一位代理人来替自己完成相关手续,此时房主就是委托人。
被委托人也称为受托人,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人。被委托人需要凭借自己的能力和专业知识,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为委托人完成事务。继续以房产交易为例,那位接受房主委托办理过户手续的代理人就是被委托人。
所以,判断哪个代表自己要依据具体的委托情境。当自己有事务需要委托给他人去做时,自己就是委托人,委托他人为自己服务;而当自己接受他人的委托,去帮助对方处理事务时,自己就成为了被委托人。在不同的委托场景中,个人可能会交替扮演这两种角色。比如,一个律师可能在某个案件中接受当事人委托成为被委托人,但在处理自己的房产买卖时,又会委托房产中介办理相关事宜,此时就成为了委托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