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商品房交易税费的计算涉及多种税种,主要包括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不同税种的计算方式和征收标准有所不同,需根据房屋情况、购房者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在二手房商品房交易中,涉及的税费计算方式如下。契税:契税是由购房者缴纳。如果购房者是首次购房,房屋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契税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1%计算;房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契税按照1.5%计算。若购房者是第二次购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契税依然按1%征收,90平方米以上的则按2%征收。例如,首次购买一套面积为80平方米,成交价格为100万元的二手房,契税为100万×1% = 1万元。
增值税:对于增值税的征收,主要看房屋是否满两年。如果房屋产权取得满两年,免征增值税;若不满两年,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5%计算增值税。比如,一套不满两年的二手房成交价格为120万元,增值税则为120万×5% = 6万元。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通常由卖房者缴纳。若房屋是卖方家庭唯一住房且产权满五年,可免征个人所得税;不符合这两个条件的,按照房屋增值部分的20%或者房屋成交价格的1%来计算。假设一套房屋原购买价格为80万元,现成交价格为100万元,若按成交价格的1%计算,个人所得税为100万×1% = 1万元;若按增值部分的20%计算,个人所得税为(100万-80万)×20% = 4万元。
印花税:印花税的征收标准是房屋成交价格的0.05%,买卖双方都需要缴纳。不过,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土地增值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此外,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还可能涉及到一些其他费用,如交易手续费、产权登记费等。交易手续费一般按照房屋面积来计算,每平方米几元不等;产权登记费通常为几十元。总之,二手房商品房交易税费的计算较为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准确核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