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无力偿还时,债务人应通过主动协商、债务重组、法律程序暂缓执行、专业机构协助及制定还款计划等合法途径解决,避免逃避债务导致纠纷升级。
当债务人面临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切勿采取逃避态度,而应通过以下系统性措施化解矛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保障债权人权益。
主动与债权人协商是首要步骤。多数债务纠纷的激化源于债务人消极回避,而主动沟通能显著降低对立情绪。债务人需在发现还款困难时立即联系债权人,说明自身经济状况(如失业、疾病等导致收入骤降的客观事实),并提出书面还款方案。方案应包含具体还款周期、每期金额及担保措施(如有),例如每月偿还收入的30%直至债务清偿。协商时需提供收入证明、支出明细等材料,增强方案可信度。实践中,债权人通常更倾向接受有诚意的分期方案,而非通过诉讼耗时追讨。
依据法律规定申请债务重组或展期。《民法典》第678条明确,借款人可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经同意后可延长还款期限。若债务涉及金融机构(如银行贷款),可依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70条,对信用卡欠款申请个性化分期还款,最长可分60期。此外,《民法典》第533条规定的“情势变更原则”,允许债务人因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如疫情导致经营失败)请求法院调整原还款协议,为协商提供法律支撑。
通过法律程序暂缓执行压力。若债权人已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可通过以下途径缓解压力:一是与债权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后可暂停强制执行,协议需明确新的履行期限及违约责任;二是向执行法院提交《暂缓执行申请书》,并提供担保人或保证金,证明当前确无履行能力(如医疗诊断、失业证明等),法院可裁定暂缓执行6个月至1年;三是个人债务数额巨大且完全丧失清偿能力时,可依据《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申请个人破产清算(部分试点地区适用),经法院裁定后免除部分债务。
借助专业机构提升协商效率。债务人可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协助,如由社区居委会、行业协会或法院特邀调解组织介入,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对于复杂债务(如多笔网贷、信用卡欠款叠加),可委托律师或正规债务咨询机构,通过法律分析制定最优还款策略,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权益受损。需注意选择有资质的机构,警惕“债务清零”等虚假宣传。
制定长期还款计划是根本保障。债务人需全面梳理收入与支出,优先覆盖基本生活开支(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剩余资金按“先息后本”或“等额本息”方式分配至各债务。同时,通过兼职、技能培训等方式增加收入来源,逐步缩短还款周期。对于存在多个债权人的情况,应优先偿还高利率债务(如年利率超过24%的部分可依法拒绝支付)及涉及人身担保的债务,降低法律风险。
需特别提醒,无论采取何种措施,均需保留书面证据(如协商记录、还款凭证、法院裁定书等),以防后续纠纷。通过合法途径积极应对,既能避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能为未来恢复信用创造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