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企业进行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交的资料主要包括企业基础证明文件、新旧法定代表人身份材料、变更登记核心文件及其他补充材料,具体涵盖营业执照、股东会决议、身份证、变更登记申请书等,需确保材料真实、规范并符合法定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小规模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属于工商登记事项变更,需向登记机关提交完整、合规的材料。以下从资料类别及具体要求展开说明:
一、企业基础证明文件
此类文件是证明企业主体资格的核心材料,缺一不可。首先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其次需提供企业公章,用于签署各类变更文件;若企业已办理“多证合一”,还需携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未合一则需单独提供)。此外,若企业存在公司章程修订情况,需提交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原件,章程中需明确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条件及产生方式。
二、新旧法定代表人身份及任职材料
新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同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该证明需明确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任职职务(如执行董事、经理等),并由企业加盖公章。若原法定代表人无法到场办理,需提供原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免职证明》,证明其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人职务;若原法定代表人因特殊原因(如失联、去世)无法签字,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法院判决书、死亡证明等)。
三、变更登记核心文件
这是变更登记的关键材料,直接影响变更申请的受理。首先需提交《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该申请书需由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表格可从当地市场监管局官网下载或现场领取;其次需提供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决议中需明确变更法定代表人的事项、新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情况,小规模企业若为有限责任公司,需全体股东签字确认;若为一人有限公司,需股东本人签字,决议日期需在申请变更日期之前。此外,部分地区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信息表》,需填写新法定代表人的联系方式、住址等信息,并附一寸免冠照片。
四、其他补充材料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及当地登记机关要求,可能需补充其他材料。若委托他人办理变更手续,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及受托人身份信息,由委托人(新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签字并加盖公章,受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部分地区还要求提交《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证明企业无异常经营记录;若新法定代表人存在兼职情况(如同时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需提交兼职情况说明。此外,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需提交《承诺书》,承诺提交的变更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否则承担法律责任。
需特别注意,所有提交的材料需确保真实性、完整性及规范性,复印件需清晰可辨,签字盖章需符合法定要求(如股东签字不得代签、公章需与工商备案一致)。材料齐全后,可通过线上(当地政务服务网)或线下(政务服务大厅市场监管窗口)提交,经审核通过后,登记机关将换发新的营业执照,变更流程通常在3-7个工作日内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