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上诉二审的结案时间需依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一般在立案后两个月内审结;存在特殊情形的,经批准可延长两个月;若仍需延长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检察院阅卷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复杂案件可能因程序衔接或发回重审延长整体周期,多数案件在2至6个月内结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诈骗罪上诉二审案件的审理期限有明确法律依据。二审法院受理上诉后,需严格遵循法定时限推进审理程序,确保司法效率与公正平衡。
一般审理期限为两个月。法律规定,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在立案后两个月内审结。此处“审结”指作出终审判决、裁定或终止审理决定。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争议焦点单一的案件,如仅对量刑幅度有异议且无新证据提交的情况,法院通常可在两个月内完成案卷审查、庭审组织(如需)及评议判决,高效推进程序终结。
特殊情形可延长两个月审理期限。针对四类复杂案件,即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且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审理期限可延长两个月。此类案件因涉及多名被告人、多起犯罪事实或跨区域证据调取,需更长时间梳理证据链、核实细节,故期限可扩展至四个月。
检察院阅卷时间独立计算且不计入审理期限,这是影响实际结案时间的关键因素。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二审法院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需通知同级检察院查阅案卷。检察院自收到案卷材料之日起,一般应在一个月内查阅完毕,特殊情况可延长半个月,该时段不计入二审审理期限。若案件证据材料繁杂,检察院需对全案证据合法性、关联性重新核查,阅卷时间可能接近上限,导致实际结案时间相应延长。
此外,发回重审程序会显著延长整体周期。若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存在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情形,会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此时原二审程序终结,一审法院需重新组成合议庭按一审普通程序审理(一般期限为两个月,至迟不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重审后当事人再次上诉的,二审审理期限重新计算,整体结案时间可能延至一年以上。
实践中,法院会严格控制审理期限,避免程序拖延。除发回重审等特殊情况外,多数诈骗罪上诉二审案件会在2至6个月内结案,其中简单案件两个月内完成,涉及检察院阅卷或复杂证据核查的案件可能延长至4至6个月。所有期限均需符合《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确保在法定框架内实现审理终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四条
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