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监护人作用重大,是法律规定的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核心制度安排,其核心作用包括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权利,代理民事活动,承担教育、监督责任,以及在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监护人制度的设立旨在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其身心健康和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监护人的作用贯穿于未成年人成长的各个方面,具体可从以下五个维度展开:
一、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监护人需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益不受侵害。例如,在未成年人患病时及时送医治疗,防止其遭受虐待、遗弃或其他人身伤害,同时有权制止他人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侵权行为。这是监护人最基础也最重要的职责,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的生存与发展。
二、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权利。未成年人可能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获得财产,监护人需以“最有利于被监护人”为原则管理这些财产,非为未成年人利益不得擅自处分。例如,妥善保管未成年人的压岁钱、房产等资产,合理规划其财产使用,确保财产保值增值,防止财产被侵占或滥用。
三、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于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需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入学协议、办理银行卡、参与遗产继承手续、处理交通事故赔偿等。这一职责确保未成年人能够正常参与社会生活,其合法权益在民事活动中得到有效维护。
四、教育和引导被监护人。监护人需承担起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责任,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具体包括督促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预防和纠正其不良行为,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承担民事责任。若未成年人因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需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例如,未成年人玩耍时误伤他人,或损坏他人财物,监护人需以未成年人的财产优先赔偿,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自身财产补充。这一规定既保障了受害人的权益,也促使监护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
此外,监护人还需在未成年人的收养、监护关系变更等特殊事项中履行法定职责,确保未成年人始终处于符合其利益的监护环境中。法律同时明确,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将面临撤销监护资格、承担法律责任等后果,充分体现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刚性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