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0

判刑缓刑期间可以随便出走吗

2025-12-16 06:29:22
0 浏览
推荐律师
崔关陆
执业认证
实名认证
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判刑缓刑期间不可以随便出走,缓刑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未经社区矫正机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

缓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其核心在于对罪犯实行社区矫正,而非完全免除监管。被判处缓刑的人员虽然不需要在监狱内服刑,但仍需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履行法定的报告、会客、外出限制等义务。其中,对离开居住地的限制是社区矫正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缓刑人员应当遵守的义务包括: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这里的“考察机关”即指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所属社区矫正机构。这一条款明确将“离开居住地需批准”列为法定义务,意味着缓刑人员的外出行为必须经过审批,不存在“随便出走”的权利。

具体操作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了外出审批程序。缓刑人员如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应当提前向社区矫正机构提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外出事由(如就医、家庭重大变故、工作学习需要等)、目的地、外出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社区矫正机构收到申请后,会结合申请事由的必要性、外出期间的监管措施可行性等因素进行审查。对于确有正当理由且不影响监管的,社区矫正机构会批准外出,并可能要求其定期报告实时位置、遵守外出期间的法律法规;对于无正当理由、外出可能导致脱管或存在社会风险的,社区矫正机构有权不予批准。

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居住地的行为属于违反社区矫正规定,将面临一系列法律后果。根据《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社区矫正机构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训诫、警告;若擅自离开时间较短(如未超过一个月),但次数较多(三次以上)或造成不良影响,可能被提请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若擅自离开导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或因违反监管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后再次违反的,社区矫正机构会提请原判人民法院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实践中,已有多起案例显示,缓刑人员因擅自外出打工、旅游等被撤销缓刑,最终收监执行,足见法律对该行为的严格态度。

此外,对于确需长期离开居住地的情况(如随家人迁居、异地工作),缓刑人员应通过正规程序向社区矫正机构申请变更社区矫正执行地,经原执行地和新执行地社区矫正机构协商一致并报批准后,方可到新的居住地接受社区矫正,而非“随便出走”。

综上,缓刑期间的人身自由是附条件的自由,遵守社区矫正规定是维持缓刑执行的前提。任何擅自离开居住地的行为都可能触发法律风险,甚至导致缓刑被撤销、收监执行的严重后果。缓刑人员应充分认识监管规定的严肃性,如需外出务必提前申请并获得批准,通过合法途径保障自身权益。

判刑缓刑期间可以随便出走吗(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文章版权律法果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遇到法律疑问?
专业律师作答,预计3分钟获得回答
立即咨询
24小时免费咨询
问题答疑
最近已为93人解答法律疑问
手机提问 扫码提问更快捷 手机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