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保人去世后不存在继续领几个月工资的情况,但会有相应的丧葬补助金等。具体丧葬补助金标准因地区而异。
农村社保通常指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不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去世后,并没有像企业退休人员那样有几个月工资的待遇。不过,为了体现对参保人员及其家属的关怀,许多地区都设立了丧葬补助金制度。
丧葬补助金是给予参保人员家属的一次性资金补助,主要用于支付丧葬相关的费用。其目的在于减轻家属在办理丧事时的经济负担。关于丧葬补助金的具体标准,全国各地并不统一。有些地区会按照固定金额发放,例如某地规定丧葬补助金为 1000 元,无论参保人员的缴费情况如何,只要符合领取条件,家属都能获得这 1000 元的补助。
还有一些地区会根据当地上一年度基础养老金的一定倍数来确定丧葬补助金的数额。比如,某地区规定丧葬补助金为当地上一年度 12 个月的基础养老金。假设该地区上一年度每月基础养老金为 150 元,那么丧葬补助金就是 150×12 = 1800 元。
参保人员在去世时,其个人账户中如果还有余额,是可以依法继承的。也就是说,家属能够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里未领取完的资金一次性取出。家属在办理相关手续时,需要携带参保人的死亡证明、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前往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